撰文:肖飒团队
转眼已至 2024 年,数字藏品的热潮似乎已经停歇,不复当年之「勇」,很多老友都开始拥抱 AI,转向下一个风口。而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有关数字藏品的刑事判决却悄然登场,引发行业内的轩然大波 —— 数字藏品涉刑判决终于在「万众瞩目」 下正式登场。飒姐团队今日文章,便通过对这份判决进行分析,为大家敲响数字藏品行业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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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根据公开信息,本案基本案情如下:
2022 年 6 月,陈某注册成立 A 公司,在没有获得 ICP 证等备案、许可的情况下,开发了 B 平台公开销售某数字藏品,并对外宣传其发售的藏品为限量数字藏品,投资该数字藏品稳赚不赔。2022 年 7 月,B 平台正式首发该款数字藏品。在陈某「保本回购、稳定升值」 的宣传下,众多用户购入该数字藏品。其后陈某开放二级市场交易,并通过操控账户、雇佣水军等方式虚增交易价格、炒作市场热度从而归集资金。其间,陈某从平台套现 90 余万元。2022 年 10 月至 11 月,陈某停止服务器续费,关闭平台,用户无法提现和查看数字藏品。
对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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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对于本案,法院的主要认定思路是从两方面出发。
一方面,陈某之行为属于诈骗行为。法院认为,陈某作为实控人,(1)搭建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平台,(2)发售了与价格不具有对等价值的数字藏品,(3)采用了「夸大价值」“承诺保本收益」“赠送实物」 的宣传话术,(4)开放二级市场后采取了多种方式干预交易价格。显然,陈某通过发售高于本身价值价格的数字藏品、并且对外「夸大价值」“承诺保本收益」“赠送实物」 的方式,虚构了数字藏品价值高、可投资、优惠多的事实,使得用户对数字藏品的价值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付费购买,在此基础上,陈某又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使得用户对数字藏品的转售价格产生了错误认识,误以为其价格可以继续上涨,进而继续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数字藏品,由此支付了手续费等费用给平台,该等行为应属诈骗行为。
另一方面,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所谓非法占有目的,系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并遵从财物的用法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本案中,陈某作为实控人,擅自提取平台内的钱款,用于其个人消费及偿还债务,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体现,并且其擅自关闭平台,致使客户无法查看数字藏品以及进行提现,导致客户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实现自己的权利,案发时也因此无法退还用户损失,因此法院据此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由此,陈某之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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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的刑事边界何在
通过该案例,事实上,我们能够较为清楚地感知到数字藏品平台的刑事边界,相对应的,也就能够获悉,各大企业究竟有着怎么样的合规要点。
合规要点一:依法获取 ICP 证等行政许可
应当指出的是,运营数字藏品平台是否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通常情况下与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必然联系,即便以后出台了相关立法明确规定,运营数字藏品平台需要取得某类行政许可,那么在没有取得该类许可的前提下运营平台亦与非法集资类罪名的非法性认定无关。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而进行运营的直接后果仅仅只是行政处罚。但是,试想一个平台如果没有取得行政许可而进行运营,那么其运营者利用该平台进行违法活动的可能性便大大增高了,换个角度而言,公安机关对于此类平台,必定会认为其有较大概率存在诈骗等类型的犯罪行为。因此,无论是从避免行政风险的角度,还是降低刑事风险的角度考虑,依法取得此类行政许可,都是必不可少的合规要点。
合规要点二:数字藏品发售价格应当在合理范围内界定
一般而言数字藏品的发售价格均由平台确认,正如法院在本案的分析中所言,其「尚未形成公允价值体系,因此具有炒作空间」,因此,数字藏品的定价一直以来存在「虚高」 的倾向。但此种「虚高」 同样不是构成犯罪的理由,正如商家对于自己销售产品的性能、价值的适当夸大一般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一般,此处定价的「虚高」 同样不会导致售卖数字藏品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即便如此,这种夸大也应在合理范围内,质言之,如将一个明显价值不超过十元的产品定价为数百上千元,其显然是不合理的,更因此而有「诈骗」 之嫌疑。故对于价格的合理把控和确认,同样是数字藏品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把控的要点。
合规要点三:宣传用语需注意
对于创新企业而言,其最容易涉及的刑事风险之一便是非法集资类犯罪,而构成此类犯罪的一个关键要素,便是利诱性,亦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无论是口头或是书面,一旦在宣传过程中出现此类用语,一般都会被公安机关重点关注,因此,数藏行业的创业者们尤其需要注意不得有此类用语,也不要宣称自己的藏品属于「投资品」,具有「投资价值」。至于「赠送实物」「权益赋能」 等事项,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平台必须确保自己承诺的事项能够实现,否则轻则违约,重则诈骗。
合规要点四:不得干预二级市场价格
目前许多数字藏品平台均开放了二级市场,虽然名目和方式各有不同,但基本上允许数字藏品在用户之间流通。对于此类开放二级市场之行为,一个重要的合规要点,便是平台方或者从业人员不得通过操纵账户、雇佣水军等等方式人为影响交易价格,否则一旦大量用户误认为数字藏品买卖有利可图,那么事后可能会面对大量客诉,严重者如本案一般可能涉嫌犯罪。
合规要点五:应当保证用户查看藏品以及提现功能的稳定
对于数字藏品的拥有者而言,查看数字藏品、提取平台内的余额到银行账户是其希望的基本功能,因此,一旦这两个基本功能都不能保证,那么当然意味着平台出了「问题」。无论这种问题是因为何种因素产生,都会刺激用户对平台的不信任,种种客诉接踵而来,平台自然难以生存,由此,对于此二项功能的维护同样是平台的重点。如果因为一些技术因素导致该两项功能出现异常,平台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并尽力对其进行排查和修护,以防止客诉导致的法律风险。
很多小伙伴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比特币 ETF 如果可以公开上市交易,那么我国大陆地区居民是否可以购买 ETF?相关买卖比特币 ETF 的行为是否违反我国对于加密资产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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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尽管本篇是针对数字藏品平台提出了诸多合规要点,但事实上,这些合规要点同样适用于其他类似服务的企业,飒姐团队希望各位创业咖们能够谨守合规底线,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